2010年03月17日蘋果日報-曾佳俊╱台北報導 - 台北縣政府為解決河濱公園流浪狗流竄傷人問題,祭出三階段改善政策,明文禁止民眾任意餵養流浪狗,違者將開罰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罰款,訊息一公布,引來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與網友群起抗議,痛批「腦殘政策」,縣府則稱會尊重意見,目前以勸導為主,多次不配合才會開單。
政府荒唐政策引發爭議
台北縣水利局、環保局及動物疾病防治所等單位日前召開跨局處會商,針對民眾反映在河濱公園常遭流浪狗追逐、攻擊等,提出有效管理辦法,昨報告出爐,以「源頭管理」、「禁止任意餵養」、「末端捕捉收容」三階段政策,預定兩個月內見成果。
鼓勵民眾多認養
其中禁止任意餵養,因民眾常將剩菜剩飯倒地餵狗,環保局配合高灘處立牌警告,違者將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開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,屢勸不聽者甚至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送辦。
至於源頭管理方面,縣府要求保全員巡查,嚴禁民眾棄養犬隻,並鼓勵民眾帶流浪狗結紮,加強清除可食性垃圾、替垃圾桶加蓋,至於末端捕捉收容管理,則確定每周至少捕狗兩次,犬隻結紮後送人認養。
「禁餵無能官員」
不過政策上路首日卻引來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友撻伐,大罵「腦殘政策」、「智障政府」,甚至還發起拒繳稅,「禁止餵養台北縣的無能官員。」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表示,縣府的價值觀已經錯亂,真正該罰的不是有愛心的人,而是亂棄養的飼主。
對此,水利局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林科長表示,目前「傾向」禁止民眾餵食流浪狗,但規範仍有討論空間,至於類似餵養行為,會先以勸導為主,多次勸告不聽,才會進行開罰,同時也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狗。
解決河濱公園 流浪狗問題三階段
◎源頭控制:
˙派員巡查避免民眾棄養
˙加強清除可食性垃圾
◎禁止任意餵養:
˙禁止民眾任意餵食流浪狗
˙設立告示牌警告處罰1200元~6000元
◎末端捕捉收容管理:
˙每周捕狗兩次
˙犬隻捕捉結紮後送人認養
資料來源:台北縣政府
相關新聞請見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:
http://www.savedogs.org/forum/article_view.html?f_no=183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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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去電以下單位表達您的看法 ,因為上述政策是這三個單位討論出來的,而他們還會再舉行跨部會會議商討細節。我曾分別向該三單位提出建議,接電話的人員皆表示會將我的意見列入考慮(希望不是敷衍)。想當然必須有較多的人反映,才會引起主管單位的重視:
台北縣政府水利局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8969-9596
台北縣環保局 2960-3456分機3900
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 2959-63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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